本报讯(记者吴英印)2月19日下午,三亚日报记者从三亚警方获悉,天涯分局三亚湾派出所根据相关法规,依法对一家“黑旅租”的3名股东予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1000元,同时依法取缔该旅租。
2月16日上午10时30分许,三亚市公安局天涯分局三亚湾派出所民警在工作检查时,发现位于三亚湾路美丽新海岸小区有一家“黑旅租”。根据相关法规,民警依法将旅租负责人带回所里接受调查。
经了解,2017年7月份至今,违法行为人田某(男,44岁,黑龙江人)、连某(男,24岁,吉林人)、姚某(女,36岁,湖南人)在三亚市天涯区三亚湾路美丽新海岸小区内擅自经营“十里芳华旅租”,以接待旅客入住的方式进行盈利。经调查,该旅租共有客房16间,出售价格每间以50元-450元/晚不等,该旅租未办理消防安全合格证、特种行业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属未获公安许可擅自经营旅馆业。
经询问,违法行为人田某、连某、姚某如实陈述其未获公安许可擅自经营旅馆业的违法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及第二款之规定,三亚警方依法对田某、连某、姚某予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1000元;同时依法取缔该旅租。目前,田某、连某、姚某等3人已被警方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新闻推荐
“相约春季,为爱牵手”单身青年交友活动在高峰片区举行让贫困青年既“脱贫”又“脱单”
本报讯(记者黄世烽)近日上午,天涯区民政部门联合天涯区友善社工、南岛居委会,在三亚边远山区——南岛居委会举办一场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