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285号房地产服务中心二楼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联系方式:0898-38230999
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5月22日
新闻推荐
关于三亚亚龙湾石溪塾项目(原亚龙湾君域项目)局部设计变更的批前公示
海南轩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在不改变原审批总建筑面积、计容建筑面积、建筑层数等规划指标的前提下,对位于市吉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