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洪光越)近日,三亚4岁女童在金鸡岭社区路口被电动车撞伤,但因女童父母与对方当事人在医疗赔偿问题上未达成一致,而被父母丢弃在事故处理中心一事引起市民关注。2月26日,三亚日报记者了解到,女童于2月22日晚被丢弃在市交警支队天涯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直到2月23日上午,经民警多次协调,女童父母才将女童领回了家。
据了解,2月21日中午13时许,当事人胡先生驾驶电动车经过天涯区金鸡岭社区路口时,不慎将一名4岁女童撞倒,随后女童父亲谌先生立即带她前往医院检查。期间,谌先生拨打报警电话,希望警方介入处理。
“接到谌先生的报警电话后,天涯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第一时间赶到医院,了解事故经过后,我们对涉事电动车进行查扣,随后进入调查程序。”市交警支队天涯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梁乐潘说,经判定,这是一起轻微的交通事故。医院检查结果也显示,女童的伤情是皮外伤。
然而,谌先生夫妇与胡先生在医药费赔偿问题上,一直未能达成一致。2月22日晚上9时30分许,谌先生夫妇带着女童来到天涯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称没钱给孩子支付医疗费用,一气之下,竟将孩子丢在事故处理大队办公室离开了。
“父母离开后,小朋友一直在哭闹,于是我们就拿出手机给她播放动画片,还买来牛奶、饼干给她吃,哄着她。”天涯大队事故处理中队辅警符小龙说,女童在事故处理中队办公室待了4个小时,期间他多次给女童父母打电话,让他们来接女童回家,但都无济于事。无奈之下,事故处理中队把女童移交给了辖区派出所。
据悉,2月23日上午,事故处理中队民警再次召集双方协调此事,经多次协调,谌先生夫妇最终同意将孩子从派出所接走。“因为没钱给孩子支付医疗费,没办法的情况下才把孩子丢下了。”谌先生说,他们已经认识到了错误,并表示以后再也不会这样做了。
2月26日,三亚日报记者了解到,这次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女童花费医药费3400余元。2月25日下午,双方已达成一致,胡先生赔偿2480元医药费,双方握手言和。
在此,民警提醒广大群众,在处理交通事故时,一定要理智处理,不要采取过激的行为。对于轻微的交通事故,保持心平气和很容易妥善处理,如触犯法律,吃亏的将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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