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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驾驶车辆时开启车内照明灯 罚50元记2分

来源:国际旅游岛商报 2018-12-14 01:33   http://www.zgzxcm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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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驾驶车辆时开启车内照明灯罚50元记2分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柯育超特约记者陈世清通讯员林馨钟玲)在夜间行车时,许多司机都会将驾驶室内的照明灯关闭,一方面是为了保护车内隐私,另一方面则是出于对安全行车的考虑。

据了解,汽车在夜间行驶时,若车内开启照明灯,车前的挡风玻璃相当于平面镜,会把驾驶室内的灯光反射到驾驶人的眼睛里,使驾驶人看不清车前较暗的路况,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因此从安全驾驶角度出发,汽车在夜间行驶时,不能开启驾驶室内的照明灯。

关于夜间在路上驾驶机动车开启车内照明灯是否会受到处罚的问题,海口交警明确表示,夜间在路上驾驶机动车开启车内照明灯是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的,处50元罚款或进行警告处理,记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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