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麂是中国特有的物种、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全世界仅存不足6000只。但在浙江省常山县村民夏某的家中,却一次查获4只,全部死亡。近日,法院对被告人夏某以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刑11年,并处罚金6万元。
2017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禁止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禁止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许多重点野生动物数量在不断减少,有的已到了濒临灭绝地步。濒危野生动物,需要司法呵护。首先,尽早颁布新版《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第二批)》,扭转一些并不濒危的物种挤占有限的保护资源、相当一批濒危物种没有得到我国法律保护等错位现象。同时,应加大对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宣传力度,让全社会认识到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买卖、猎杀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野生动物生存状态的优劣,也是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指标之一。作为一个公民,应自觉地投入到保护野生动物的行动中去,而不是对野生动物进行围捕、杀戮。特别是,在推进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应给野生动物预留一处栖息之地。总之,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生态环境平衡,就是保护我们人类自己。(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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