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6月18日讯近日,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警,依法对拖欠红明农场公司土地租金一案中的被执行人陈某光、陈某英,采取现场拘留强制措施。被采取拘留强制措施的两名被执行人,当场一次性缴清拖欠的土地承包费3714元和6155元。
据了解,自今年4月以来,红明农场公司先后依法向琼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提出,对该公司7户10笔未换签合同并欠缴土地承包费已判决的案件申请强制执行。目前,已有5名被执行人主动与该公司联系,请求缴清所欠土地承包费并换签合同。
(王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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