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3月22日,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谭某东等7人恶势力犯罪团伙寻衅滋事案件公开宣判。该恶势力团伙7名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7个月到4年6个月不等。
秀英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7年至2018年,被告人谭某东、谭某亨、谭某威、谭某就、李某跃、郑某仁、李某慰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手段在公共场所多次实施随意殴打他人、任意毁损他人财物等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依法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谭某东等7名被告人刑事责任。秀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记者畅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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