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金江9月5日电(记者李佳飞通讯员杨超)为全面深入推进“增绿护蓝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日前,澄迈县检察院对一起占用基本农田建设停车场的案件进行立案审查。
据悉,2018年1月,澄迈县某驾校桥头分公司未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在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桥头镇某路占用基本农田建设练车场,破坏了当地的生态环境,澄迈县相关部门单位存在依法履行职责不到位,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立案后,澄迈县检察院办案组成员深入案发现场实地察看、调查取证,经向当事人、国土所负责人制作笔录,了解建设经过,积极沟通协调,督促相关人员认识到占用基本农田建设属于违法行为。
7月22日,澄迈县检察院依法向相关部门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一是依法拆除该练车场的水泥硬化设施;二是合理处置因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防止该地块再次遭到破坏及污染环境,有效保护生态环境。
8月29日,澄迈县综合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桥头镇政府等多个部门联合,深入违建现场,对拆除违建活动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和指导,逐一拆除硬化地面并将垃圾清运,当天拆除面积达1.35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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