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1月18日讯(记者吴岳文)日前文昌市人民法院、文昌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冯坡镇司法所联动,为14名农民工追回15万元工钱。
冯坡镇某建材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某某与李某某签订生产承包合同书,合同约定将该公司生产成品砖业务承包给李某某,李某某便雇佣了常某等14名农民工,但合同期满后李某某未支付14名农民工2个月的工钱共计15万元。
考虑到春节将至,涉案农民工回乡心切,文昌市人民法院、文昌市劳动监察大队及冯坡镇司法所联动调解案件纠纷。经过三部门共同努力,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某同意先行支付李某某拖欠的14名农民工工钱共计15万元,对剩余合同款项另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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