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桓台县委原常委、县政府原党组副书记、副县长刘俊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经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沂源县人民检察院向沂源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俊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沂源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刘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共同贪污公款;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潇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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