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I ļʱ
SSI ļʱ
多彩国内 百态社会 国际看点 财经热点 动感体育
大琼网 > 热点 > 多彩国内 > 正文

丈夫做生意找人借款40万 无力偿还被债权人诉至法院;因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法院判决其妻不负连带赔偿责任

来源:法制时报 2019-04-18 07:17   http://www.zgzxcmw.com/
SSI ļʱ

债权人以共同债务为由将夫妻一起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日前,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法院收案后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并依法裁定,案涉债款系丈夫个人债务,其妻不负连带赔偿责任。

案情

丈夫因做生意向3人共借款40万元

2014年1月28日,家住黑山县的邱某因做生意,向同社区居民马某、齐某、于某借款40万元,并约定月利息2分5厘,签订了借据。后因邱某生意亏损,马某三人虽多次催要,但邱某一直久拖未还。2018年12月20日,马某、齐某、于某一纸诉状将邱某及其妻子大萍告上法庭,要求二被告共同赔偿原告借款40万元(其中马某20万元、齐某10万元、于某10万元)及约定的利息。被告邱某辩称,借款事实存在,但此款是给蒋某借的,他收鸡蛋急需用钱,与家庭无任何关系,家属不知道此事。其间他多次找蒋某,其因亏损没钱,后来下落不明。借款是其个人行为,不是家庭支出,不应将妻子大萍列为被告。

被告大萍辩称,丈夫的借款不是用于家庭生活支出,她本人有退休金,借条上也没有自己的签字,她对借款不知情,事后她也没有追认此债务,所以没有还款义务。

判决

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要求共同偿还无法律依据

法院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原告诉求的债款是被告邱某个人债务还是与大萍的夫妻共同债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及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的规定,本案所涉借款虽然发生在邱某、大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借据上只有邱某本人签名,并没有妻子签字确认,也没有妻子事后对该借款的追认,原告也不能提供证据证明该借款用于邱某、大萍的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也不能证明借款是邱某、大萍的共同意思表示。根据上述解释规定,案涉债款应系邱某个人债务,原告主张借款是邱某、大萍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的诉求,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合同的约定或法律规定履行还款义务。案涉债款虽未约定借款期限,但依据法律规定,原告可以随时主张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案涉借款月利率2.5%高于法律规定的利率标准,调整为年利率24%。故依法判决,被告邱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日内偿还原告马某、齐某、于某借款本金40万元并按年利率24%给付原告利息。驳回原告的其他诉求。(锦日)

新闻推荐

限行路段驾车被扣3分 司机认为“罚重了”要求撤销处罚,缺乏理据诉请被驳回

家住广州市白云区的叶某驾驶广东中山市号牌小汽车时,因违反《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

SSI ļʱ
相关阅读 SSI ļʱ
SSI ļʱ
猜你喜欢
评论(丈夫做生意找人借款40万 无力偿还被债权人诉至法院;因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法院判决其妻不负连带赔偿责任)
SSI ļʱ
SSI ļʱ
SSI ļʱ
SSI ļʱ
SSI ļʱ
SSI ļʱ
SSI ļʱ
SSI ļ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