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椰林12月3日电(记者苏庆明梁振君通讯员陈思国)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联合下发关于建设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的通知,支持14个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其中1个为海南陵水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
据了解,建设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的主要任务,在于以创新体制与先行先试促改革、以产业集聚与转型升级促发展、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促生态,实现改革和发展高效联动,努力将示范区建设成为全国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和加快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动能平台。根据此次通知,陵水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的主要任务是:开展海洋旅游业国际化高端化发展示范,创新“海洋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模式。
近年来,陵水黎族自治县结合自身优势,积极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海洋经济发展质量效益加快提升。下一步,陵水将以海南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为依托,突出区域特点,重点发展远洋渔业和海洋牧场,推动传统海洋渔业转型升级,充分打造分界洲岛、南湾猴岛等景区海洋旅游品牌,积极探索海洋旅游业国际化发展模式创新、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路径创新,力求建成产业布局合理、集聚效应明显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强的海洋经济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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