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世馨许光伟通讯员闵娜)11月30日,陵水黎族自治县法院在陵水县戒毒所集中公开宣判3宗毒品犯罪案件,法官现场向戒毒学员详细地释明法律、普及禁毒知识。
据了解,被告人蔡某、郑某吸毒史长达10年,均先后4次被强制隔离戒毒。蔡某强制隔离戒毒期届满后,通过“替毒贩跑腿”的方式贩卖毒品,每次获得少量毒品供自己吸食。陵水法院经审理后,认定被告人蔡某两次贩卖毒品给他人吸食,判处有期徒刑2年2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
郑某除了多次被强制隔离戒毒外,还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过刑,刑满释放后不久,再次贩卖毒品给他人吸食。陵水法院经审理后,认定被告人郑某贩卖毒品给他人吸食一次,鉴于其有累犯、毒品再犯以及坦白等情节,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万元。
被告人王某非法获取大量美沙酮毒品,并驾车从海口运输至陵水,途中因事故被公安机关查获。陵水法院经审理,认定王某非法运输大量毒品,判处有期徒刑8年3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法院工作人员现场给戒毒学员讲述艾滋病的预防,并以审判工作中吸毒人员患艾滋病后追悔莫及的案例,劝诫学员们痛下决心戒除毒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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