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20日讯(记者赵莎)近日,以石英瑞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涉嫌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一案,由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石英瑞等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各被告人,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3年至2013年期间,在乐东黎族自治县佛罗镇求雨村委会一带,以被告人石英瑞为首的恶势力团伙采取威胁、恐吓或其他手段,实施了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等违法犯罪行为,为非作恶,欺压百姓,在当地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依法应当以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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