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0月9日讯(记者王天宇)海口一装修工人在装修时没关门,产生噪音和灰尘后影响到了邻居,邻居便让装修工人关门。然而,装修工人一句“没有权利管”,双方为此发生口角,后邻居用水泥砖头将工人打伤。
针对此事,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认为,原告装修工人开门施工产生噪音和灰尘,在被告邻居要求原告关门施工时,原告未能及时关门确有过错,而被告又在争吵中打伤原告,根据事实,被告存在主要过错,故法院认定过错责任划分比例为2:8,即被告应赔偿医疗费等各项损失9498.04元。
新闻推荐
本报海口9月24日讯(记者卢裕元通讯员陈玲)近日,经各级工会评选、申报、推荐,及省总工会职工书屋检查验收小组实地查看,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