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21日讯(记者高潮通讯员苏超)海口一九旬老人17万余元的养老金被大女婿和小女儿据为己有3年,老人只好向琼山区法院三门坡法庭求助。记者从琼山区法院了解到,经过法官两次调解,老人原谅了对方,愿意只拿回110000元,将剩下的64462元赠与女儿女婿。双方近3年的矛盾圆满化解。
近日,琼山区法院三门坡法庭接待了一名90岁的老人。法庭工作人员了解到,老人在2017年10月将其在海口某银行开据的19张整存整取储蓄存单交给自己的大女婿王某某和小女儿黄某珍,委托两人将19张存单内共计174462元全部取出后,换成一张存单重新存入银行。不料,女儿女婿在取款后并未将老人养老钱重新存入银行而是据为己有。老人多次要求二人归还未果。三门坡法庭工作人员征得双方同意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在第一次调解过程中,双方情绪异常激动,老人大骂女儿女婿为不肖子孙。二人却向法官表示这笔巨款是老人赠与自己的,双方发生激烈争吵。法官考虑到老人90岁高龄,为了老人身体安全,终止了调解。开庭前,法官再次组织双方调解,耐心劝导老人的女儿女婿,向他们讲诉了“乌鸦反哺”“羔羊跪乳”的故事。在法律的威慑和道德的感召下,二人非常羞愧,认识到了将老人的养老钱据为己有是错误行为,并同意将钱归还给老人。老人见二人认错后原谅了他们,表示愿意只拿回110000元,将剩下的64462元赠与女儿女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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