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连蒙通讯员聂辰光)4月17日,海口火车站派出所民警在火车站检票验证口查获1名人、票、证不符的男子,遂将其带回派出所调查。经查,该男子为省钱冒用他人身份证欲购学生票。核实情况后,民警依法对其行政拘留5日。
经查,该男子于某(32岁,山西人),被查获时持有刘某(男,22岁,山西人,系在校大学生)的身份证以及使用该身份证购买K458次海口往长沙的火车票。最初,于某称自己就是身份证上的刘某,但是因两人年龄差距显著,被民警识破。在进一步调查时,于某承认了自己冒用刘某身份购买火车票并企图进站乘车的违法事实。原来,今年4月初,于某从他人处获得了刘某的身份证,并掌握了刘某系在校学生等情况。听说买火车票时,在校学生可以购买半价的学生票。于某为了省钱,遂使用刘某的身份证在网上购买火车票,不料其在乘车时被民警识破。于某的行为已经构成“冒用居民身份证”,民警依法予以其行政拘留5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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