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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检察院精心打造“未检品牌” 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来源:法制时报 2020-06-10 09:17   http://www.zgzxcm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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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校园防范性侵害法治教育课现场被害人家属与办案检察官合影并赠送锦旗同学们翻看宪法宣传手册澄迈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学生和家长在法治长廊聆听检察干警讲解法律知识检察干警为学生发放宣传资料澄迈县检察院与澄迈教育局签署向澄迈县辖区学生家长发出《致家长的一封信》决定书检察干警向参加活动的人员介绍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室职能□本报记者王季

近年来特别是今年以来,澄迈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意见》,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落实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加强帮教机制建设,精心打造澄迈“未检品牌”,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实施特殊检察制度

保护好祖国的未来

2020年4月20日,未成年刑事被害人何某某的家属来到澄迈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送来了一面锦旗,上面写着“未检关爱暖人心·人民检察为人民”,热泪盈眶地对办案检察官说:“感谢检察官同志,让犯罪分子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还了我们一个公道!不仅如此,还替我们申请了司法救助款项,给我们家庭带来了很大帮助和温暖,我们对检察院的工作很满意很感激,真的特别感谢你们!”何某某是该部办理的一起成年人猥亵儿童案件的被害人,身体、心理上都遭受了严重的伤害,急需心理疏导治疗,而其父亲已去世,母亲患有精神疾病,家庭经济困难。该部经走访核实后,依照相关规定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帮助被害人获得了3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并立即对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和心理测评工作,引导其走出了心理阴影。

相似的温情一幕再次出现在4月24日,两名涉罪未成年人王某传、吴某政在该部检察官宣布不起诉决定时,声泪俱下:“感谢检察官给我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今后我们一定遵纪守法,好好做人,争取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王某传在澄迈县某水吧喝茶时被几个青年男子殴打,于是联系朋友吴某政携带刀具准备实施报复,却误认被害人邓某志将其砍伤致轻伤二级后逃离现场,两人后来投案自首。该部检察官走访了解到两人平时表现良好,无不良嗜好和违法犯罪记录,父母具备监管条件,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邀请专业的心理咨询师给两人进行面对面的心理测试和心理疏导,并依法将吴某政由逮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在今年4月24日对两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这一幕幕给我们展现了澄迈检察院长期以来注重落实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的历程。

落实“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专业化、精细化水平。由同一个检察官办案组负责同一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和犯罪预防等工作。将成年人实施的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犯罪案件也列入未检刑事案件范围,做到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最大化。

落实“少捕慎诉少监禁”的办案理念,确保“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落到实处。2017年,不捕率为30%,同比上升5%,不起诉率为45%,同比上升25%;2018年,不捕率为35.7%,同比上升5.7%,不诉率为27.3%,相对不起诉率为20%;2019年,不捕率为53.33%,相对不起诉率为35%,附条件不起诉率为25%,最大限度地给涉罪未成年人悔过自新、回归社会的机会。

落实社会调查制度,为案件的个性化处理提供参考依据。对于涉罪未成年人,从成长经历、家庭和教育情况、犯罪起因、动机、性格特征、一贯表现、罪行认知、悔罪情况、监管条件等方面,对其进行社会调查,制作社会调查报告,作为是否作出不起诉决定的重要依据,或随案移送法院作为量刑参考。2019年,社会调查制作率达100%。

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将检察司法的温度、温情和温暖送给未成年被害人。不断拓宽主体广度,与社会救助相衔接,形成保护合力,探索建立“救助+精准扶贫”新模式,多措并举让需要救助的未成年被害人享受到国家的惠民政策,夯实司法救助新根基。

落实法律援助制度,依法保障涉罪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对于没有自行委托辩护人的涉罪未成年人,向法律援助机构发出《提供法律援助通知书》,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强化侦查监督力度,对公安机关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询问未成年被害人时不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等违法情形进行纠正,保障案件侦查活动的依法进行。

落实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和亲情会见制度。2017年至2019年,依法对61名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予以封存。2019年,亲情会见6人。

实施法治进校园

守护好祖国的希望

2018年5月11日,澄迈县检察院联合县教科局在澄迈中学举办“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暨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该院干警就防治校园欺凌作了主讲,并现场发放《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八项措施》200余册,《防治校园欺凌》宣传手册2000余册。向该院选派兼职法治副校长的检察干警颁发聘任证书。学校与各位法治副校长约定三年内协助学校制定学生法治教育规划、计划,面向青少年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教育,每年完成10个课时以上的法治教育辅导任务,配合学校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共同推进“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为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贡献力量。

截至目前,澄迈县检察院选派了包括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等13名检察干警,受聘担任53所中小学校兼职法治副校长,积极探索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新途径、新模式,为青少年成长路上保驾护航。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开展法治巡讲活动。2017年10月,该院和县教科局共同签署《关于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的实施方案》,成立宣讲小组,通过检察官“以案说法”、举行讲座、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宣传栏、播放短片、进行有奖竞答、开展审判进校园等多种形式,对全县中小学开展法治巡讲,“法治进校园”活动加速推进。2018年年底,该院已对全县202所中小学进行普法巡讲,实现“法治进校园”活动全县中小学校的全覆盖。2019年,先后以预防性侵、扫黑除恶、预防毒品犯罪、“增强法治观念,提高安全意识”“明理守法,远离犯罪”“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等为主题,开展法治进校园29次,受教育人数约8000人,覆盖学校约24所。国家宪法日当天,在澄迈思源实验中学举办主题为“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的宣传讲座,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唐论为200余名师生讲授宪法知识课,提升了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营造了良好的校园法治文化氛围。

及时介入校园突发事件的处置,维护校园平安。与县教科局、各中小学建立信息沟通机制,一旦发生校园突发恶性事件,第一时间介入了解情况。2019年,文儒中学突发一起校园欺凌事件,该院迅速联系县公安局办案组了解案件进展情况,督促和指导办案人员调查取证,制作笔录,固定证据材料;督促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学校做好欺凌者、被欺凌者及其家属的思想工作,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联系专业心理咨询机构,对受害者进行专业心理帮教,对欺凌者进行心理疏导;牵头县妇联、团县委、县教育局在一周内到全县各镇14所中学开展“防止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主题宣讲活动,由该院选派的各镇中学兼职法治副校长主讲,形成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的法治合力、社会合力。

实施“一号检察建议”

呵护好祖国的花朵

2020年5月18日,澄迈县检察院联合县教育局向澄迈县辖区213所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学生家长发出《致家长的一封信》91828封,介绍最高检向教育部发出“一号检察建议”的背景和意义,表明检察机关严惩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决心,介绍防范性侵害的相关知识,呵护祖国的花朵在法治阳光的沐浴下健康成长。

2018年以来,该院认真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实地走访中小学和幼儿园,发出《告家长的一封信》,编制发放《未成年人防治性侵害宣传手册》,督促签订《教职员工承诺书》,全力推进预防校园性侵工作。

以“防治性侵”为主题,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该院兼职法治副校长深入各学校开展宣讲活动,结合具体案例,通过讲故事、现场抢答、现场解答等多种方式与学生们进行互动,深入浅出地介绍哪些是性侵行为以及如何防范,帮助学生们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开展以“防范性侵进校园,护航青春助成长”为主题的法治教育宣传活动,邀请心理咨询师为女学生讲授防范性侵害相关知识。

对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开展明察暗访。采取不打招呼、临时抽查的方式对中小学校进行明察暗访,从“一号检察建议传达知晓情况”“开展法治教育情况”“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情况”“学校寝室、教室、保安室等重点区域的管理情况”“学校教职员工队伍管理”“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发生及报告情况”6个方面共32个细项进行检查。2020年4月22日,该院未成年人检察部干警走访澄迈县长安中学、山口中心学校、太平中心学校,就2020年继续落实好“一号检察建议”等情况认真听取各学校的意见建议,为复课提供“硬核服务”,助力校园安全。

制作检察建议,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该院未检干警根据工作中办理的性侵害中小学生的典型案例、明察暗访中发现的“一号检察建议”传达落实不到位以及县教育局在预防学生遭受性侵工作上存在的不足,有针对性地制作检察建议,并跟踪落实情况,切实为在校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构筑一道“防火墙”。

实施帮扶教育

观护好祖国的明天

2020年2月27日,澄迈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负责人、检察官曾燕玉通过电话对涉案未成年人张某州开展帮教工作。平日里,张某州的父母为了生计,早出晚归。缺乏父母关爱的张某州性格孤僻,2019年因参与他人抢劫一部价值千元的手机被澄迈县检察院做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张某州感到内心不安,烦躁沮丧,且不愿与父母交流。了解情况后,曾燕玉及时通过电话的方式,耐心倾听张某州的心声,努力为其排忧解惑,帮助其舒缓了疫情中出现的不良情绪。在抗“疫”的特殊时期,澄迈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依托互联网、移动通讯,开展形式多样的“无接触”帮教活动,确保防疫期间帮教工作不打烊、不掉线。

该院加强内外联动机制建设,联合法院、教育、公安、社区等涉及未成年人保护的部门,组织开展犯罪预防、帮扶教育等工作。

落实好观护帮教措施,最大限度地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从2017年10月开始,该院和海南三度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签订《澄迈县涉案未成年人心理观护帮教服务协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将部分社会调查、心理疏导、心理测评、观护帮教、犯罪预防工作交由该服务中心承担,建立健全司法借助社会专业力量的长效机制。该院通过座谈、庭审观摩、心理疏导、赠送书籍、思想汇报等方式对作出不捕、不诉的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帮扶教育,帮助他们舒缓心理压力,矫正不良想法和行为,顺利回归社会。2019年共对13名不捕不诉涉罪未成年人进行了观护帮教,观护帮教率100%。

建设法治教育基地,创新对涉案未成年人的帮教措施。2018年11月28日,该院在澄迈县老城镇建成澄迈县法治教育基地;2019年1月11日,在福山检察室成立刑事犯罪预防警示教育基地。该院多次组织涉案未成年人及家长到法治教育基地参观学习,通过听介绍、学案例、观实物,让涉案未成年人深刻理解法的意义及触犯法律将带来的后果,让其畏法、尊法,不敢再犯法,增强其法治观念。

开展心理测评、心理疏导工作,呵护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过程中,注重审查涉案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状况,做好心理测评工作,一旦发现涉案未成年人存在心理障碍,就及时请心理咨询师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专业的心理干预和治疗。2018年5月,该院建设的心理疏导室正式投入使用,促进心理测评、心理疏导工作更加专业化、规范化。

开展家访,把关爱送到家门口。组织未检干警到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家中开展家访,并赠送书籍、法治宣传册等。

组织涉罪未成年人及家长参加庭审活动,近距离地接受法治教育。改变“灌输式”的帮教方式,将涉罪未成年人“请进来”,通过鲜活的案例,以庭审面对面、司法帮教“零距离”的方式,给涉罪未成年人上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让其深刻感受到法律的威严,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走过人生拐角,顺利回归社会,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携手关爱、共护明天。在每年“六一”儿童节到来之际,都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为全社会关注、支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营造良好氛围,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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