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借款人在我社借款以及相应利息已逾期。现发出催收公告,限以下借款人及担保人,自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到我社履行还款或担保义务,否则我社将依法采取措施进行清收。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变更、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数据截止202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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