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9月2日讯(记者吴岳文)近日,文昌市生态环境局对一家产生噪音、粉尘、异味的塑料厂,行政处罚68.75万元。
经查,文城镇头苑墟横山原水泥厂内名为文昌头苑永升塑料厂存在三个主要问题:需要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未办理环评批复和环保验收相关手续;生产过程中产生主要污染物为挥发性有机气体和机械噪声。
针对发现的问题,文昌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该厂作出限期6个月内整改和行政处罚68.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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