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廖先生问:我在广东有一个小厂,是和另外一个人合资开办的。因为合作出现问题,导致工厂目前停产了。我现在找到人想买他的股份,他开出了高得离谱的价格;我要求他买我的股份,他又开出低得离谱的价格。请问面对这样的僵局,我该怎么办?
答复:首先要看合作开办合资厂的章程或协议中,是否有转让股权方面的规定。如果有这方面的规定,需按照章程执行。如果没有相关规定,你可以将属于你的股份份额转让给其他人。需要提醒的是,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当发生股东转让股权的情况时,在同等条件下,你原先的合作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新闻推荐
本报文城6月2日电(记者李佳飞通讯员黄云平)近日,文昌市纪委印发《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通过5项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