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记者在万宁市万城镇多条街道看到多幅“禁鞭”宣传标语:“禁燃区放鞭炮,拘留所里去报到”“要想在禁燃区内放鞭炮过瘾,就会在拘留所里受处罚过年”。
万宁市今年1月8日起实施的《春节元宵期间在限定区域及场所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实,至1月26日,已有6人因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行政拘留。
南国都市报记者陈康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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