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9月14日讯(记者张宏波)日前,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和借款纠纷两案中已执行查封的被执行人海南某投资公司的五套房产进行了强制清场,把房子交付给申请执行人。
2013年,广东一建筑公司和李某平与海南某投资公司发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和借款纠纷,法院判决投资公司向建筑公司支付工程价款1200多万元及利息、向李某平偿还借款本金400万元及利息。2014年,三亚中院查封了被执行人投资公司名下位于三亚市外贸路的5套房产。
自2014年至2018年4月,案外人三亚一房地产公司、一装饰公司等就5套房产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又发生异议诉讼,后来还上诉到省高院,进入了最高院再审程序。2018年,三亚中院裁定将5套房产冲抵债务,案外人仍强行占有涉案房产,拒不腾退房屋。今年9月初,占用其中两套房产的案外人交出房门钥匙,执行法官近日对剩余3套房产进行强制清场,顺利执结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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