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0月26日消息(记者谭琦通讯员尹建军)记者从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获悉,为规范土地整治施工企业从业行为,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决定对海南第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土地整治中存在不良行为记录予以通报,公告时间自2020年10月16日至2021年4月16日止,公告期内禁止该公司参加海南全省范围内土地整治工程的施工投标。
近日,文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反映了海南第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土地整治施工中的不良行为。经核实,海南第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承担文昌市翁田镇博文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存在施工组织不力、力量投入不足等问题,导致项目超出合同工期29个月仍未完工,文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场约谈6次仍未完成施工。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明确,将进一步加强历史遗留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监督检查,定期通报项目实施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竣工验收等情况,对项目管理责任落实不力、项目实施缓慢、工程质量不高、资金使用和管理不规范的,督促整改并严肃问责。同时,要求海南各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加强土地整治行业监管,对存在不良行为的企业限制其参与海南全省范围内土地整治相关工作,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为全面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奠定扎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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