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毛雨佳蔡莉记者吴佳穗
本报讯海口男子吴某以能拿到购车指标并上牌为幌子行骗,将骗得的27万余元用于赌博和还债。另外,吴某还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客户贷款40万余元。近日,海口龙华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七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据办案人员介绍,吴某在海南某汽车商贸有限公司工作,主要负责该公司客户的汽车销售贷款业务。吴某在该公司任职期间多次虚构事实,骗取客户钱财,还利用职务便利将客户的购车贷款非法占为已有。
2018年12月至2019年5月,张某、张某艳、杨某、董某、宋某等五人因海口限购无法购买汽车,吴某得知后,向上述五人谎称能帮忙拿到购车指标并上牌,骗取张某人民币23000元,骗取张某艳人民币129900元,骗取杨某人民币55000元,骗取董某人民币55000元,骗取宋某人民币12000元。吴某收款后并未帮忙办理购车及上牌,而是将钱款用于赌博和还债。
2019年6月至2019年8月期间,吴某利用职务之便,将杨某等五名客户的400592元贷款占为己有,用于赌博和还债。
2019年8月17日,吴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采取虚构事实的手段,诈骗他人钱款共计2749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其身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共计400592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又构成职务侵占罪,应予数罪并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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