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英和婷婷通讯员胡蓉)4月18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海南省近期发生2起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自燃事故。海南交警发布提醒,提示驾驶人谨防车辆自燃。
4月17日8时4分,在海屯高速17公里+200米处发生一起47座大巴车燃烧事故,造成大巴车全部烧毁,因乘客疏散撤离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4月7日10时50分,一辆车牌号为皖B18XXX的重型半挂牵引货车途经G98环岛高速公路三亚往海口方向57公里+800米处时发生自燃,造成货车损毁,未发生人员伤亡和二次事故。
海南交警发布提示:海南进入酷暑天气,全岛气温逐渐升高,驾车前务必要做好“车检”。尤其是时间久的车辆,要特别注意检查车辆的电路,天气炎热,一些老化的线路特别容易导致车辆自燃。同时,注意检查车辆的油箱,防止车辆漏油。客运企业车辆要做好定期自检、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此外,驾驶人不要在车内放置打火机、空气清新剂、香水等等易燃易爆物品,随车要配备灭火器,以免发生意外时束手无策。一旦遇到汽车自燃,驾驶员应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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