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热线966123讯(记者张宏波)11月14日,家住海甸岛的陈先生反映称,他在家附近的宠物店购买了一只比熊,但是带回家后,一直精神不振,后来开始不吃东西,结果第五天就死了。陈先生怀疑宠物店出售病狗,找到宠物店要求赔偿,但是宠物店老板却称,售卖的狗没有问题,拒绝承担责任。目前,双方多次协商未果。
陈先生说,5日,他在海甸岛和平大道上一家宠物店购买了一只比熊。“是一只两个月大的白色比熊,当时买的时候就无精打采地趴在地上,老板说是累的。”陈先生说,看着比熊可爱的样子,他当时也没有多想,付了八百元直接买下了。
但是,陈先生却发现,小狗被带回家后还是一直无精打采。“第三天它又开始不吃了,有点拉稀,我给宠物店打电话,他们说你去买点感冒药,治拉稀的。”陈先生说,随后他去宠物医院给小狗配了点兽药,吃了之后没效果。10日,小狗就死掉了。
陈先生觉得不对劲,在朋友的提醒下,她怀疑自己一开始买到的就是病狗。“就是"星期狗",在宠物店的时候就是带病的。”陈先生说,所谓的星期狗,指的是买回去后养不过一个星期的病狗。之后,他找到了宠物店老板,要求赔偿,但遭到了拒绝。
“我们能够保证,狗出售的时候绝对是健康的,但是这毕竟是动物,买回家后或者遛狗时候都可能感染。”这家名叫“至爱”的宠物店老板表示,陈先生是一面之词。实际上,饮食不恰当、着凉、被传染等都可能导致小狗得细小病。此外,对于已经出售的宠物狗,他们是不退的。“合同上的注意事项写了,客户签字即认同本店销售宠物,概不负责,包括细小狗瘟,死亡与本店无关,不退、不换、不包。”
之后,宠物店表示,可以半价再出售一只宠物狗给陈先生。但陈先生认为,已经在这家店吃过一次亏了,不会再在这家店买宠物狗。协商无果,陈先生表示将向工商部门投诉。
海南省动物卫生监督部门有关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动物防疫法》规定,屠宰、出售、运输动物时,需要向动物卫生机构申报检疫,机构会派官方兽医给动物做检验检疫,比如犬类,会查犬瘟热、犬细小病毒、狂犬病、犬传染性肝炎等,检验检疫通过后,会给申报方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市民购买宠物最好去正规的宠物店购买,并向其索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确保购买宠物的安全健康。
新闻推荐
签署代理协议,为驾校组建校园营销团队男子:我干完了,对方不给钱驾校:组建的团队不合格,因此拒付报酬
小赵与驾校签的代理协议南国都市报热线966123讯(记者石祖波文/图)今年21岁的小赵拨打南国都市报966123热线反映,今年9月份,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