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先生咨询:我和妻子去年想在海口买房,看了个楼盘觉得不错,就向开发商交了5万元的定金,售楼处也给我们出具了一份定金收条,约定如果不交剩下的购房款定金就不退,但是我今年的生意一直不是很好,没有那么多钱买房,请问,交的那5万元能退吗?
胡乾华律师解答: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即买受人因自己的原因放弃购买此房屋,那么不履行约定的义务购房者就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相反,如果卖方违约,则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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