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4月18日讯(记者王康景实习生孙士杰)4月17日上午,海口海盛路一小区有人投诉称:有一位业主不遵守小区的管理规定,想强行在小区停放第二辆车,被物业管理人员拒绝后,该业主就把车堵在小区出入口,造成其他业主的车辆没办法进出。
据小区安保人员介绍,该小区大约有30户住户,停车区域十分有限,目前划线车位不到20个,并且小区的停车位是公共停车位,不是业主个人购买的停车位。物业出台了“一户一车”的规约,即每户业主只能在小区停放一辆车,这个规约也得到业主们的同意。但小区业主金先生却执意在小区停放两辆车,被拒绝后,“他就把两辆车都开到小区的出入口位置,堵住了通道,其他业主的车辆没办法进出。”安保人员说。
当事业主金先生称,“一户一车”的规约他不反对,但他在小区停放第二辆车,是因为小区内有一位业主是自己的好友,把停车的权益借给他,这就等于自己有两个业主在小区的停车权益,停放两辆车没有什么不对。
对此,海南天泽律师事务所律师谢文平认为,小区内的公共停车位是给小区有车业主停放车辆的,在这个权益上大家是平等的,但金先生说其他业主把车位借给他使用的说法站不住脚。“停车位是给有车业主停放的,而这位借车位的业主如果本身没有车也就不存在停车权益的问题,当事业主也不应该以此为由在小区停放多辆车。”谢文平说。
当天接到报警后,辖区派出所民警到场协调,金先生才把车辆挪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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