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刘兵
本报讯烟花爆竹该不该全面禁止?随着市民环保意识增强,这个话题时常被提及。近日,海口市生态环境局向社会公布《海口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征求公众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并广泛征求意见。
记者随机采访了部分市民,大家说法不一,各持意见。认为应该禁止的市民主要是从安全和环保的角度考虑,而认为不应该全面禁止的市民则表示传统文化不能丢。
支持禁止的市民认为,每年海南省各地都有因为烟花爆竹出现火灾事故或者人身伤害事故案例,很多受伤的是孩子。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固体废弃物污染,城区、街道满地纸屑,影响环境卫生,增加了环卫工人的许多工作量。
而不支持的多位市民则认为,不应该“一刀切”地全面禁止,应该分范围、片区,允许在节庆的时候燃放烟花爆竹,这既能增加节日气氛,也是传统文化的一种表达形式。应该制定不同的科学管理措施,同时要求企业加快产品升级,这样既延续了传统文化,也不会对经营烟花爆竹的企业造成损失。一旦全面禁止,不仅会对相关企业造成极大的损失,群众也未必满意。
《规定》提出,在海口市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春节、元宵节、国庆节等节假日以及重大活动期间,确需在本市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当按规定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依法取得《焰火燃放许可证》后,按照焰火燃放安全规程和经许可的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
全面禁止还是适当禁止,或给予一个过渡期?相关部门提示,有关单位及个人如有意见及建议,请于2019年12月28日前反馈至海口市生态环境局。(通讯地址:海口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5号楼南楼海口市生态环境局6019室;联系电话:0898-68716865;电子邮箱:lr@haiko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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