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邢芳琳通讯员王子龙李旺)7月26日,海口市琼山区法院对两起反复拒执案果断强制清场,当场化解,给近日开展的“执行利剑”行动再添新绩。
据悉,申请执行人符某与被执行人陈某、宋某、朱某、陈某土地使用权纠纷两案,经过琼山区法院、海口中院两级审理,依法判决被执行人陈某、宋某自行拆除位于府城镇中山南路东侧土地上的水泥钢筋结构房屋和砖瓦结构简易房,并恢复土地原状;朱某、陈某自行拆除位于府城镇中山南路东侧土地上建造的简易工棚建筑物,并恢复土地原状。案件经3次强制执行完毕移交申请执行人符某后,法院一离开现场,被执行人陈某、宋某、朱某、陈某又反复侵占申请执行人的土地。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和司法公信力,琼山法院司法建议琼山公安分局对陈某、宋某、朱某、陈某执不履行法院裁决的行为立案侦查。此后,公安机关拟对被执行人刑事拘留。
当天,琼山区法院决定在公安机关对被执行人侦查拒执罪的过程中,该院12名干警前往府城镇中山南路依法强制清场。执行干警对临时建筑物进行拆除,对现场可以办理的物品进行搬离清场。
经过一个小时的工作,两起执行难案执结,所有建筑物清场完毕,4名被执行人在现场向法院出具悔过书承认错误。
新闻推荐
本报7月25日讯(记者史瑞丽通讯员许晶亮)在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群众信访举报件中,有群众反映琼山区国兴大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