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4月3日讯(记者何慧蓉通讯员王倩)北京一女子冒充海口闲置别墅的业主,骗他人租金、押金14万元。日前,海口美兰区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该女子有期徒刑1年8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1万元。
张某梅,女,今年50岁。2016年11月份,张某梅了解到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岛海达路某花园D5别墅的房产信息后,便冒充该别墅的业主。
2016年12月21日,张某梅伪造该别墅的房屋证件,冒充业主的身份,将该别墅租赁给鲁某,并收取鲁某租金20万元、押金5万元。2017年3月,应被害人鲁某的要求,张某梅将押金5万元退还鲁某。
2017年4月,鲁某发现该别墅的所有权人实际为海南某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后,张某梅又通过伪造公章以及房产证复印件假称受到该别墅业主的委托,重新与鲁某签订新的房屋租赁合同。随后,因自称受海南某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委托代管该别墅的黄某多次带人阻止鲁某对该别墅进行装修,鲁某意识到该别墅的房屋产权可能存在问题后,要求张某梅退钱。张某梅在公安机关立案前退还给鲁某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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