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9月2日讯(记者王天宇通讯员王倩)男子卢某本以为自己在海口盗窃得手的电动车骑去澄迈销赃会没事,当他与购买人交接车辆时,被民警抓获。而让他罪行暴露的是电动车上的定位系统。
去年11月21日20时许,卢某在海口偷盗了一辆电动自行车,之后骑到澄迈县白莲镇南兴村,以800元的价格卖给一男子。
车主发现车辆被盗后报警,民警根据车上的GPS,赶到澄迈县白莲镇南兴村,将卢某抓获。
海口市美兰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卢某以秘密手段盗取他人的电动车,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近日,美兰法院依法以被告人卢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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