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案自首的犯罪嫌疑人本报讯(记者宋飞杰)白沙黎族自治县村民郑某黑砍伤妻子逃入山中躲藏,6天后,郑某黑在民警的规劝下投案自首。7月16日14时,郑某黑被民警从澄迈带回白沙桥南派出所。
7月10日上午9时左右,白沙牙叉镇营盘村委会坡类二队符某某家发出一声尖叫,紧接着村民发现一男子从其家中跑出并向村后的山中逃去。闻讯赶到符某某家的村民发现,其家女儿符某美倒入血泊中。村民们第一时间拨打了110和120电话。
9时15分,白沙公安局桥南派出所和刑侦大队民警赶到现场后,经对现场侦查,走访村民后确认犯罪嫌疑人为符某美的丈夫郑某黑。
桥南派出所根据村民指认郑某黑逃入山中的方向,组织民警、特警、联防队组成搜捕队,兵分三路进入山中搜捕。
经过一天搜捕,搜捕队找到了犯罪嫌疑人逃跑时掉落下的一只鞋。夜幕降临给搜捕工作带来了不少的难度,山下的村庄中,有不明真相的村民开始用微信传播案情,称犯罪嫌疑人相当凶残,且逃跑时带有砍刀。传言让附近村庄村民产生恐慌,大家晚上不敢上山割胶。
7月11日,为了早日缉拿犯罪嫌疑人,桥南派出所民警利用村广播动员村民在生产生活中留意犯罪嫌疑人,若发现犯罪嫌疑人动向马上向警方汇报。
7月13日,随着抓捕范围的扩大,难度的增加,营盘村委会的100多名村民自发组织起来协助民警上山搜捕。
桥南派出所一边组织人员进山搜捕,一边派警力在周边道路上设卡。经3天搜捕无果后,民警研判案情认为犯罪嫌疑人可能逃往澄迈县。为此,办案民警将搜山的主力改为在通往儋州市、澄迈县的公路上设卡,同时到犯罪嫌疑人家里做其家属思想工作,让家属劝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7月16日上午,桥南派出所和芙蓉田派出所民警赶往澄迈县和岭农场,找到犯罪嫌疑人家属,经对家属劝说及普法,犯罪嫌疑人郑某黑在其父亲陪伴下向警方投案。7月16日中午,郑某黑被民警带回白沙。
据了解,受害人符某美系犯罪嫌疑人郑某黑妻子,两人育有二子,平日居住在澄迈县和岭农场。案发前,夫妻因琐事发生口角,符某美回到了白沙县牙叉镇营盘村委会坡类二队的娘家。7月9日,为了让老婆回家,郑某黑骑摩托车带着孩子从澄迈县和岭农场赶到白沙。7月10日上午9时许,郑某黑喝酒后,双方因言语再发冲突,郑某黑一气之下拿起厨房的菜刀朝着符某美的头砍去,符某美脸部被砍一刀,颈部被砍一刀。符某美因抢救及时,目前没有生命危险。
郑某黑到案后,对自己酒后没有控制好情绪对妻子造成伤害的行为后悔不已。郑某黑供认,他将符某美砍倒后,因害怕被村民抓住匆忙逃往山中,在山中躲藏3天后,沿着溪水从山中逃出来,然后从儋州逃回到澄迈县和岭农场的家中,到家时因几天没有吃东西差点瘫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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