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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检察院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有力有序有效向纵深发展

来源:法制时报 2019-06-28 07:53   http://www.zgzxcm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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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基层党组织在行动”主题党日活动澄迈县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学习传达中央扫黑除恶第18督导组督导海南省工作动员会精神澄迈县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学习传达中央扫黑除恶第18督导组督导海南省工作动员会精神澄迈县检察院开展2018年宪法宣传周暨扫黑除恶宣传活动澄迈县检察院检察官走进基层宣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澄迈县检察院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澄迈县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进校园 护航青春助成长”专题法治教育宣传活动澄迈县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活动“扫黑除恶进校园 护航青春助成长”专题法治教育宣传活动现场检察干警向群众发放扫黑除恶宣传手册并讲解相关法律知识澄迈县检察院派驻福山检察室联合福山司法所等部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暨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学习教育会□本报记者王季通讯员邓仕琨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澄迈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突出打击重点,强力推进专项斗争有力、有序、有效向纵深发展。截至目前,共受理审查逮捕涉黑涉恶案件28件88人,经审查,批准逮捕25件84人;受理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10件50人,经审查,移送省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1件15人,起诉至县法院6件15人,县法院均已作出有罪判决。

健组织强领导提高政治站位

该院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议程,切实增强抓好专项斗争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不折不扣把中央、省委、县委和省院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健全组织机构,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扫黑办挂牌办公。先后召开党组会、党组扩大会、扫黑除恶专题会、院务会,按照职责分工和专项斗争要求,统筹协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主动抓,一级抓一级,一环扣一环、层层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

出台工作方案,细化职责任务。出台《澄迈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制定详细的任务清单,确保专项斗争有序有力有效推进。

组建专业队伍,创新办案机制。调优配强检察专业办案力量,组建专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检察官办案组,由一名院领导任主办检察官,6名独任检察官任办案组成员,集中行使涉黑涉恶案件的提前介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工作,并由检察长直接领导办案组工作,全面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为专业化、一体化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提供有力组织基础和保障。

完善制度建设,创新工作方法。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内容,开展“扫黑除恶·基层党组织在行动”主题党日活动。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季调度、月例会制度,定期听取专项斗争工作汇报、及时研究在办案件及阶段性突出问题。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接报制度、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信息研判工作制度等机制,实行“制度上墙”,切实做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百分之百甄别、核查、移送和反馈。

补齐工作短板,落实整改措施。逐一对照中央扫黑除恶第18督导组、省扫黑除恶第三督导组以及省检察院、县委政法委、县纪委监委等单位督导检查中提出的问题,查找短板和不足,研究制定督导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整改落实责任清单。从政治站位、依法严惩、综合治理、深挖彻查、组织建设、组织领导等方面落实整改措施,对个性问题立行立改、立见成效,共性问题举一反三、专项治理,确保各级督导组指出的问题全部得到整改,不折不扣做好督导“后半篇文章”。

强化业务学习,提高整体素能。根据省检察院的统一部署,组织干警参加四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业务培训。充分运用业务学习专门网络“检答网”,积极组织案件研讨、案件评查,并组织庭审观摩,全面提升检察人员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的专业化水平。印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50问》读本,确保干警人手一本。组织干警参加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测试,90分以上合格率达到100%。

深介入重协作增强整体合力

该院认真落实“三长会商”、涉黑恶势力犯罪线索研判、重大案件协调、提前介入机制,主动加强与澄迈县扫黑办、县公安局、县法院、县纪委监委等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有效做到相互协作与支持,形成多部门联动的良性无障碍工作机制。

重协作,形成斗争合力。与县公安局、县法院成立澄迈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案件工作专班、线索研判及法制专班、督导督查组,强化公、检、法等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与县公安局、县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席会议,主动加强沟通,统一执法思想,提升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整体合力。积极参加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提出坚持提前介入机制、成立“法律政策研究小组”、强化沟通协调、组织办案民警观摩庭审、启动联合推动宣传等五项工作建议,有效做到相互协作与支持。

深介入,把好办案关口。坚持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在报捕、起诉前提前介入,强化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侦查活动的指导、研判,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确保每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都能“诉得出、判得了”。截至目前,对该县查处的7起涉黑涉恶团伙均已做到主动介入,并在证据的收集、固定方面提出意见,为案件后续快捕快诉赢得时间,为有效指控创造条件。县公安局在侦办以王川为首的涉恶团伙过程中,由于案件涉及事实多、被害人多、案情发生时间跨度大,且涉及套路贷、虚假诉讼等新型违法犯罪活动,给侦查取证带来一定难度。该院检察长唐论多次带领涉黑涉恶案件办案组与公安机关专案组沟通对接,提前介入侦查,同步跟踪取证,共同对案件会商案情罪名、梳理案件事实、分析证据链条、研判侦查走向,确保全面、及时、有效收集、固定证据,为将该案办成高质量、无瑕疵的涉黑案件奠定了基础。通过及时引导侦查,公安机关已提请批准逮捕7件12人。目前,该院已批准逮捕6件10人,公安机关已移送审查起诉2件10人。

严标准强监督提升办案质效

该院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切实完善“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抓住案件办理质量不放松,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案件严格依法办理,把每一个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的铁案。

严把案件质量,做到快捕快诉。坚持把案件质量放在首位,在办案期限上体现“从快”,审慎使用退回补充侦查程序,对黑恶势力犯罪依法做到快捕快诉。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不枉不纵。坚持在捕后、诉后强化跟踪监督,主动与法院建立案件会商机制,对出现的疑点和问题及时补强证据。截至目前,该院向县法院起诉的涉恶案件均得到有罪判决。

深入推进“蓝深行动”,做好立案监督。认真贯彻省院部署,迅速开展为期两年的派驻检察室扫黑除恶专项立案监督“蓝深行动”,抽调侦监、公诉4个办案组联合福山、老城乡镇检察室组成工作组,深入辖区28个派出所,监督公安派出所强化对涉黑涉恶涉毒等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截至目前,共发现诈骗、盗窃、抢夺等各类立案监督线索28件,已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盗窃、诈骗等刑事案件11件13人。

突出审查重点,加强侦查活动监督。把发现和掌握有价值的案件事实作为具体办案的关键环节来抓,注重审查漏罪漏犯的情形,及时监督公安机关移送,共追加逮捕涉恶犯罪嫌疑人4人,均已被县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其中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2人。该院侦监部门在审查逮捕王某福等3人聚众斗殴案过程中,经审查认为王某福除了涉嫌聚众斗殴罪外,还可能涉嫌开设赌场、抢劫、故意毁坏财物等违法犯罪活动,及时向公安机关发出《逮捕案件继续侦查意见书》,引导公安机关对上述事实进行立案侦查,并深挖案件线索及同案犯。该案已被省扫黑办认定为恶势力犯罪案件,县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其中王某福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在办理莫某彬涉嫌寻衅滋事一案过程中,依法追加廖某仕、吴某福等3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县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选好突破口,强化审判活动监督。认真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庭前会议机制,对判决、裁定在事实认定、证据采信等方面确有错误,依法提出抗诉。2018年9月17日,该院检察长应邀列席县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该县第一例恶势力案件,就该起案件性质能否定性为恶势力犯罪充分发表了检察监督意见。在办理廖某仕等人涉恶团伙过程中,发现县法院存在刑期计算错误的问题,已依法提出抗诉。

坚持领导带头办案,发挥表率作用。坚持院领导带头办案、带头出庭支持公诉,亲自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发挥表率作用。截至目前,院领导直接办理涉黑涉恶案件9件49人。以廖某仕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被移送审查起诉后,该院副检察长李海燕直接办理该案,在把好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的基础上,于2018年10月19日已向县法院提起公诉,并于11月13日出庭支持公诉,县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

拓宽线索来源渠道,深挖案件线索。通过设置举报电话、微信公众号扫黑除恶专栏、“三霸”线索收集研判小组等方式,深挖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制定《关于开展深入摸排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回头看”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组织侦监、公诉部门对2014年以来办结的九类共414件案件进行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涉黑涉恶和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线索。对已结和未结的涉黑涉恶案件进行倒查,认真落实“大三长”“小三长”签字背书制度,从中发现“保护伞”线索及继续彻查收缴查扣“黑财”。组织开展保健品市场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主动走访工商、食药监等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及时了解保健品市场的管理及存在虚假宣传、违法广告、非法行医、非法传销、消费欺诈、制假贩假等问题,从中发现案件线索。目前,共收集、排查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22条。

做好跟踪回访,扩大专项斗争战果。开展涉黑涉恶案件的被害人(单位)回访工作,依法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2018年12月12日,该院检察长深入被害单位海南瑞泽双林建材有限公司澄迈分公司,对被告人李某裕、李某全、钟某、邱某胜等人寻衅滋事,邱某某故意毁坏财物、故意伤害一案进行回访,征求案发单位对办案人员及办案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用好检察建议,推动社会综合治理。针对该县各地区在“公期”等传统民俗节日中频繁发生的赌博、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的现状,结合近年来办理的涉赌案件情况,及时向澄迈县公安局发出检察建议,协助研究制定政策措施,促进监管部门堵塞监管漏洞和补齐工作短板,进一步推动社会综合治理。

广宣传深发动营造强大声势

该院主动创新宣传方式方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要求,认真开展以案示警、以案剖析、以案释法等工作,形成扫黑除恶的高压态势,增强人民群众对专项斗争的认可度、参与度和安全感。

利用法院内网扫黑除恶专栏、“两微一端”以及该院在全县各乡镇、农场设立的16块电子宣传栏进行动态宣传,制作3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宣传海报,增强宣传覆盖力、传播力。2018年以来,共在“两微一端”推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动态30余篇;编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工作简报23篇。

深入老城镇、金江镇周北坡村,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接受群众咨询、公布举报热线、推广普法公众号、视频滚动车等形式,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深入老城菜市场与群众进行交流,收集排查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市霸”“菜霸”“行霸”等违法犯罪线索。共发放宣传手册2000余份,接受现场群众咨询200余人次。

创新宣传形式,以文艺汇演等方式,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2018年7月5日,在福山镇举办一场题为“奋进新时代,法治新澄迈”的普法文艺汇演,小品《谁说了算》通过呈现基层黑恶势力对人民群众安全感的负面影响,呼吁全县各界力量共同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到较好的成效。

抽调两名检察官走进基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巡回讲座,以案说法,共开展宣讲6场次,覆盖干部群众1200余人次,取得良好效果。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校园”活动3场次,向2000余名师生普及法律知识,进行法治警示教育,预防黑恶势力向校园渗透。2019年1月14日,该院聘任法治副校长深入白莲中心学校,为该校1300余名师生讲解了如何应对校园暴力、如何辨别身边黑恶势力、面对黑恶势力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等相关法律知识,并结合实际案例讲解了黑恶势力对社会的危害。

深入社区矫正单位、羁押场所开展集中学习教育会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活动。2018年9月7日,该院福山检察室联合福山司法所、福山派出所、红光派出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暨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学习教育会。2019年4月8日,该院刑事执行部门检察干警深入澄迈县看守所,对300余名在押人员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活动,提升了社区服刑人员、在押人员的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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