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刘泽飞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澄迈廉政微信公众号获悉,日前,澄迈县纪委监委对澄迈县人民医院工会主席王善东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善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担任澄迈县人民医院总务科负责人、县人民医院工会主席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电器采购、工程项目施工、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好处费。鉴于王善东在组织初核前主动交代违纪违法问题,能够配合组织审查调查,如实说明其违纪违法事实,可以从轻、减轻处分。澄迈县纪委常委会经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善东党内警告处分,由澄迈县监委给予其记过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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