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国土资告字[2019]2号
曾祥章不慎遗失澄迈永发镇集用(2011)第04549号集体土地使用证,土地登记座落为永发镇新吴村委会龙头村民小组,登记面积211平方米。该权利人已于2018年9月13日在《海南日报》上刊登遗失并作废声明。现土地权利人向我局申请补办新的土地使用证,并变更权利人为曾令胜、曾令养、曾令德、曾学、曾令甫。根据该村民小组、村委会、镇政府出具的三级证明,经初步审核,我局决定注销上述土地使用证,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登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材料送达我局地籍岗202室(电话:67629320),逾期我局将依法核准登记,补发新的不动产权证,原证作废。
澄迈县国土资源局
2019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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