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金江1月3日电(记者陈卓斌通讯员聂秀锋)为缓解当事人的生活困难,澄迈县人民法法院近日发放了2018年第二批司法救助金,共计30万余元,对20宗“执行不能”案件的25名困难申请人提供了司法救助。
据了解,司法救助金救助对象主要为涉及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等几类案件,且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又因案件原因生活十分困难的申请执行人。
在一宗刑事附带民事系列案中,被执行人王氏三兄弟因宅基地纠纷将邻居王某砍伤,因王氏三兄弟均在狱中服刑,留下年岁已高的母亲,家中除了自建房外再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为了让被砍伤的王某得到有效的康复治疗,避免因治疗不及时导致的后遗症,澄迈法院对王某发放了共计3万元司法救助金。
据悉,2018年以来,澄迈法院已对35宗案件的55名困难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75.8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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