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季通讯员范富霞)记者1月2日从澄迈法院获悉,该院一审审理并宣判一起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2名被告中,1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另1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经法庭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福伙同王某开设赌场组织赌博,后因利益问题产生纠纷,王某福便纠集王某涛等黑恶势力成员在赌场闹事,并使用胁迫的方法,抢走了王某14万元赌资。后因赌博纠纷尚未解决,便再一次召集王某涛等人两次打砸王某家,共造成损失11483元。之后,王某福又纠集其他人与王某一伙持械斗殴,最终造成一人重伤二级的严重后果。最终,王某福因犯抢劫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并处罚金7.5万元。王某涛因犯抢劫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5万元。
此案开庭过程中,约60名“两委”干部旁听案件审理。
新闻推荐
《黄家光de迷与失》 (详见本报2018年12月7日3版、8日2-3版) 案件将移送至检察院
本报讯2018年12月28日,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东山派出所民警根据黄家光的供述,驱车百余公里,最终在定安县新竹镇找到了被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