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12月31日讯(记者何慧蓉通讯员范富霞)日前,澄迈法院一审审理并宣判了一起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被告2人中,1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这是澄迈法院20年来判处的最高刑期。另1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经法庭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福伙同王某开设赌场组织赌博,后因利益问题产生纠纷,王某福便纠集王某涛等黑恶势力成员在赌场闹事,并使用胁迫的方法,抢走了王某14万元赌资,后因赌博纠纷尚未解决,便再一次召集王某涛等人两次打砸王某家,共造成损失11483元。
此外,王某福又纠集其他人与王某一伙持械斗殴,最终造成一人重伤二级的严重后果。
王某福因犯抢劫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5000元。王某涛因犯抢劫罪、故意坏坏财物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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