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借款人在我行辖属支行的借款及相应的利息已逾期。现发出催收公告,限以下借款人,自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到我行履行还债义务,否则我行将依法采取措施进行清收。若借款人因各种原因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人代为履行义务。联系电话:6762393767633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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