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王季通讯员梅艺馨李宇)3月1日下午,澄迈县检察院针对办理的王某某、蔡某某等8人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案,吴某某、庄某某等4人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等案,蔡某某非法经营等案件中发现的信用卡、POS机审批管理存在的相关问题提出检察建议,向中国人民银行澄迈县支行等进行现场宣告送达。
该院与中国人民银行澄迈县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澄迈支行,中国农业银行澄迈支行,中国银行澄迈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澄迈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澄迈支行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就金融风险防控、信用卡、POS机审批管理等方面的相关工作问题进行座谈,现场听取被建议单位负责人意见。
澄迈县检察院在办理相关案件过程中发现,上述涉案银行存在信用卡、POS机审批管理把关不严等金融监管漏洞和风险隐患。
该院在审查案件的同时,更加注重挖掘案件背后隐藏的深层次原因,延伸办案效果,为化解金融风险提供服务保障。在多次同涉案单位沟通联络、反复研究分析案件的基础上,该院决定以检察建议的方式标本兼治,督促监管单位及辖区金融机构及时整改,堵塞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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