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和《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技术规定》(环办监测〔2018〕19号)评价,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100%,其中优级天数比例为91.8%,良级天数比例为8.2%,无轻度及以上污染天。
环境空气质量排名靠前的市县分别是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文昌市和陵水黎族自治县,排名靠后的市县分别是海口市、儋州市和昌江黎族自治县。2020年5月全省18个市县(不含三沙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见右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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