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I ļʱ
SSI ļʱ
今日海南 海口 三亚 三沙 儋州 五指山 文昌 琼海 万宁 东方 洋浦 今日定安 今日屯昌 今日澄迈 今日临高 今日白沙 今日昌江 今日乐东 今日陵水 今日保亭 今日琼中 海南旅游
大琼网 > 海南 > 今日定安 > 正文

就餐后拉肚子,需留哪些证据?

来源:法制时报 2019-06-06 07:48   http://www.zgzxcmw.com/
SSI ļʱ

定安蒙小姐问:不久前,我和几位朋友相约到一家饭店聚餐,期间我们吃了不少海鲜。没想到,回家后我们几人都陆续开始拉肚子,大家怀疑是饭店的食物有问题。请问,我们可以向这家饭店索赔医药费吗?需要保留哪些证据?

答复:根据《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如果确实是因为饭店的食物问题造成你们出现食物中毒等情况,你们有权要求饭店支付医药费用,并赔偿损失。

你们应先前往医院就诊,如被医生确诊为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则要保留好病历卡、检验报告、吐泻物、剩余食品等相关证据。需要提醒的是,消费者在外出就餐时,应保留好发票、小票、点菜单等凭证;而诉讼时,在餐厅吃饭的照片也可发挥作用,如所拍摄的食物、朋友在餐桌旁的合影等。

遇到食物中毒等情况后,消费者可直接进入投诉流程,因为通过监管部门的投诉渠道可加快问题处理的进度。因此,你们要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避免错过最佳调查时机,而导致食物中毒的责任无法认定。

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确认情况并对饭店作出处罚后,你们可持相关调查结论,依法到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饭店承担相应责任。

新闻推荐

小镇“梳妆”韵味足

5月21日,通过立面改造的定安县翰林特色小镇,变得更有韵味。近年来,定安县依托城镇建设,不断完善城镇功能、乡村设施,...

SSI ļʱ
相关阅读 SSI ļʱ
SSI ļʱ
猜你喜欢
评论(就餐后拉肚子,需留哪些证据?)
SSI ļʱ
SSI ļʱ
SSI ļʱ
SSI ļʱ
SSI ļʱ
SSI ļʱ
SSI ļʱ
SSI ļ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