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希强通讯员蔡莉符慧燕)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理一起诈骗案,定安男子许某健以虚假身份与一女子恋爱同居骗取该女子钱财共计23万元。法院以诈骗罪依法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8000元。
2017年10月,许某健通过交友软件认识女子黄某程,并以虚假身份“罗滨”与其交往。2017年11月底,许某健谎称在三亚投资工程项目急用钱向黄某程要8万元,后又以三亚工程项目工地工人打架冲突需要住院、出车祸需要打官司等为由骗取黄某程共计23万。许某健的面目被识破后,黄某程报警将许某健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黄某程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考虑到许某健坦白、认罪态度好,且积极退赔被害人钱款,并得到被害人谅解,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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