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4月20日讯(记者何慧蓉通讯员陈孝文)4月17日下午5时至18日凌晨3时,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通过异地调警,突击处罚,在澄迈县境内西线高速一带共查处涉嫌超载货运车辆19辆。
按照省公安厅“三年攻坚战”工作要求,为强化对货运源头周边道路的管控,4月9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暗访组在检查中发现澄迈辖区的货车超限超载违法现象有所反弹,为严厉打击该地区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4月17日至18日凌晨,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通过异地调警的方式开展突击行动,严厉查处打击一批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据了解,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抽调了海口交警和定安交警共计40名精干警力,组成货车超载打击行动队。行动队于4月17日下午5时至18日凌晨3时在澄迈县境内西线高速一带共查处涉嫌超载货运车辆19辆。
相关处罚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海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规定:
1、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处以记3分罚款500元;
2、驾驶货运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不到50%的,处以记6分罚款1000元,并处暂扣驾驶证1个月;
3、驾驶货运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50%以上不到100%的,处以记6分罚款1500元,并处暂扣驾驶证3个月;
4、驾驶货运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100%以上的,处以记6分罚款2000元,并处暂扣驾驶证6个月;
交警部门在进行依法处罚的同时将把相关信息通报交通部门实施一超四罚(即对货运车辆、货运车辆驾驶人、道路运输企业、货运站经营者实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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