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驾驶员指认被查获的无牌机动车本报讯(记者赵世馨麦文耀通讯员黄紫妃)7月12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照“路长制”勤务机制,在224国道辖区段开展交通整治时,查获一起无证驾驶未悬挂号牌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天12时许,执勤民警在224国道251公里处巡逻时,发现4名男子驾驶4辆大排量摩托车从三亚往保亭方向行驶。为防止“飙车”行为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执勤民警立即拦截检查。经了解,4名男子从三亚出发,准备途经过保亭到琼中。随后,民警发现其中一辆摩托车未悬挂号牌,驾驶人陈某无法提供机动车驾驶证。经查,陈某未考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且车辆未悬挂号牌。
执勤民警依法对陈某无证驾驶机动车、未悬挂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1600元,暂扣车辆的处罚。同时,执勤民警还对其余机动车驾驶员进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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